SB 1.2.11:博学的超然主义者了解绝对真理,把这没有相对性的实体称为梵(布茹阿曼)、超灵(帕茹阿玛特玛)或人格首神(巴嘎万)。
要旨:
绝对真理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其中没有质上的分别.因此,布茹阿曼(Brahman,梵)、帕茹阿玛特玛(Paramatma,超灵)和巴嘎万(Bhagavan,人格首神),在质上都是一样的.这同样的实体被研究奥义书(Upanisad)的学生领悟为是不具人格特征的布茹阿曼(梵),被瑜伽师(yogi)悟为是处在局部区域的帕茹阿玛特玛(超灵),被奉献者视为是巴嘎万(人格首神).换句话说,人格首神(Bhagavan)是最高的绝对真理,超灵是人格首神在局部区域的代表,而不具人格特征的梵光是人格首神放射出的耀眼光芒,就像太阳神放射的太阳光芒一样.研究绝对真理的不同学派中的智力欠佳的学生,都认为自己的领悟最高并为此而辩论,但完美地了解绝对真理的人清楚,绝对真理的上述三种特征只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个绝对真理的不同观察.
正如《圣典博伽瓦谭》这一篇第一章第一节诗中解释的,至尊真理是自给自足、洞察一切、免于一切相对性错觉的.在相对的世界里,了解者与被暸解者不同,但在绝对真理中,了解者与被暸解者是同一个整体.在相对的世界里,暸解者是有生命的灵魂——高等能量,而被暸解者是无生命的物质——低等能量,因此存在着低等能量和高等能量这种相对性.然而,在绝对的世界中,了解者和被暸解者同样都是高等能量.至高无上的能量拥有者有三种不同的能量;能量拥有者与能量之间.没有区别,但能量的性质之间有区别.绝对的世界与生物同属高等能量,而物质世界是低等能量构成的.生物与低等能量接触时就被迷惑,认为自己属于低等能量.因此,在物质世界中有相对的概念.在绝对的世界中,了解者与被了解者没有区别,所以一切都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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